外拍女模命案原本就引起各界高度關注,而媒體鋪天蓋地式的報導,更引發民眾「獵巫行為」,在法官未定罪前,認定先前遭檢方羈押的梁女是共犯,對其瘋狂地批評與謾罵。對此,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媒體並未盡守門人之責,提出「要自律」、「要教育」、「要司改」、「要嚴懲」的4大訴求。

近日在媒體延燒的陳姓外拍女模命案,造成社會軒然大波。而該命案發生後,媒體不斷揣測遭檢方羈押的梁女是主嫌,封其為「蛇蠍閨密」,進而引起民眾「獵巫行為」,到梁女的臉書留言怒罵。

不過,幾日後,案情卻峰迴路轉,士林地檢署認為,嫌犯程男的指述有瑕疵,加上梁女的不在場證明確立,因而釋放梁女。但此舉不僅打臉大肆報導的媒體,也讓「未審先判式」的報導行為,再度引來批判。

對此,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民團9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此案所引發的社會現象提出4大訴求,包含「要自律」、「要教育」、「要司改」、「要嚴懲」等。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林福岳指出,此次媒體過度報導、未審先判,與4年前「媽媽嘴事件」相似,顯示媒體自律機制幾近崩盤。他表示,除了希望媒體能落實自律機制外,也盼政府能在學校及社會教育方面進行相關教育。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則表示,隨著網路即時新聞效應的影響,事件當事人的人權與無罪推定原則受侵害的現象會更加嚴重,認為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應藉此案,邀網路媒體和談話性節目的業者,共同建立自律機制。

至於未審先判的部分,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媒體追求速度與司法特性有矛盾,因此,無罪推定原則容易被打破。另外,司法院雖對「偵查不公開」有準則,卻無法落實,因而認為法務部應成立專屬機構,以維護公平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