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3日召開第7次勞資協商,結果依然未取得共識。主席在這次會議中提出「加發2萬元」的補償方案讓雙方帶回討論。預計在1個月後召開第8次協商,復興航空工會表示,屆時若再破局,將會採取法律途徑。

復興航空在2016年11月22日無預警宣布解散,為解決衍生的勞資爭議,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出面協調,原訂在1月11日召開的第7次勞資協商會議,因資方一再請假拖延,直至3月3日才舉行。興航工會理事長吳崇華於會前表示,對會議主席提出的「1.5月薪水加每人10萬元行政費用」方案,工會方面已同意,要求興航落實會議主席提出的方案。

吳崇華在會前表示,資方目前只願意以勞基法最低資遣費以及大解法規定的2個月工資遣散員工,他痛批這是毫無誠意的做法,要興航拿出誠意,依會議主席提出的方案實行。

該場會議約進行了2個小時,依然沒有達成結果。在會議結束後,吳崇華表示,主席在這次協商中提出了新方案,即是每名員工「加發2萬元」。他無奈的說,若興航最後接受了此方案,工會也願意考慮。但吳崇華同時也強調,若資方在下次協商時,依舊不考慮任何建議方案、一意孤行的話,工會將採取必要的法律途徑,如尋求勞資爭議仲裁、墊償基金等救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