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道13日晚間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33人死亡、11人輕重傷,為近年來最嚴重的交通事故之一,不過,罹難駕駛康育薰是否過勞,也成為關鍵。業者14日澄清,司機在出車前有足夠休息,非疲勞駕駛,但司機女兒14日出面反駁,罹難駕駛已從除夕工作到13日,「旅行社根本胡扯」。勞動部次長郭國文1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勞動部職安署已介入調查,絕對要查明駕駛是否「疲勞駕駛或有連續上班」的問題。

勞動部表示,2015、2016年間,對「蝶戀花旅行社」共進行5次勞檢發現,蝶戀花未依法置備員工的出勤紀錄、勞工名卡及工資清冊等違規事項,前後累積共裁罰了「6萬元」;而針對「友力通運(遊覽車業者)」過去5年內,則尚無勞檢紀錄。

勞動部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根據交通部所制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司機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休息30分鐘等規定,公路局將追查司機是否連續駕駛超過10小時;但在《勞基法》明定的工時規定中,是包含駕駛的備勤、待命都被算在勞工工時中,不能只單看連續駕駛的時間。

至於司機是否連續上班?謝倩蒨說,因為雇主並未有勞工的出勤紀錄表,勞動部也介入調查,將從駕駛的行車紀錄器、駛車憑單及GPS紀錄,由相關事證查明駕駛是否有連續上班或過勞問題。

另外,還有備受爭議的「職災補償」問題,職安署署長劉傳名解釋,若是受僱性質,雇主依法必須為其投保勞保及職災保險等。但郭國文也說,司機自去年勞工保險就已退保,之後,也沒有再加保勞保的紀錄,而罹難的導遊蕭如進更是已經領取過勞保老年給付。劉傳名說,目前勞動部正積極了解遊覽車駕駛、導遊與旅行社及遊覽車業者是「雇傭還是承攬」關係,將會影響職災補償與與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