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祕書長張雅屏被控2014年屏東縣長選舉期間,以「潘安再世」散播文宣影射民進黨的候選人潘孟安的男女關係,張雅屏一審被判刑2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8日二審宣判維持原判。張雅屏隨後在臉書上表示對司法立場不公非常遺憾,將力爭清白,上訴到底。

國民黨副祕書長張雅屏2014年擔任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在屏東縣長選舉期間,張雅屏被控於2014年選舉中,指示台北市娜魯灣協會秘書長廖柏哖製作、發送文宣,內容指稱民進黨籍縣長候選人潘孟安與國民黨縣議員候選人林郁虹有婚外情,林郁虹澄清後,張雅屏又指示國民黨縣黨部文宣組長黃文政與廣告業者劉增利製作「潘安再世」文宣,影射潘、林兩人男女關係,並以「屏東縣婦女會」名義在同年11月11日光棍節夾報發送。

屏東地檢署追查後認定文宣是張雅屏等人策劃主導,依違反選罷法將5人起訴。2016年4月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以張雅屏任黨部主委有優勢輔選資源,卻不思以合法手段公平競爭,動機、目的可議,且發送不實文宣影響屏東縣選情,登報發送更損壞潘、林名譽及公平選舉,又犯案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判處張雅屏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協助散布文宣的廖柏哖、黃文政各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劉增利處有期徒刑9個月。

高雄高分院2月8日二審宣判,張雅屏仍維持原判,另3名被告則改判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張雅屏在臉書作出回應。他說,在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2014年地方選舉輔選期間,收到檢舉擬參選縣長的潘孟安與地方民代有緋聞,經多方查證後,才依據人證及書證,交代製作文宣予以質疑,卻因此遭偵辦、收押、起訴乃至判刑,創下憲政首例,此為嚴重的民主倒退,台灣司法竟甘願向當權者輸誠討好,令人難以置信。

張雅屏強調,二審已向法官提出新證據,足以證實此案確實是經合理查證。如今判決仍有罪,令人費解,也不能接受。他並以2014年南投縣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林明溱受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公開表示涉及緋聞,僅以有地方人士作證確有聽聞,南投地方法院2015年即作出刑事判決無罪,後經二審與三審最終以無罪定讞。直指本案判決顯有政治立場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