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朴槿惠因國會彈核遭暫停總統職務,但目前還有憲法法院一關,根據韓聯社報導,朴槿惠方面在委託律師團向憲法法院遞交的答辯狀中,就國會通過的彈劾案反駁,表示即便有關方面主張有證據證明朴槿惠做過違法行為,但也不足以免去她的總統職務。

韓國國會負責彈劾公訴事務的委員團和律師團,18日在國會舉行聯席會議,公開答辯狀的主要內容。就朴槿惠是否犯下受賄罪等問題,朴槿惠方面指出,憲法法院應在法院通過一審對崔順實等涉案人員進行充分審理後,再作出判決。

朴槿惠方面聲稱,彈劾程序存在嚴重的法律缺陷,指控事項並不屬實,也沒有證據證明指控事項,因此公訴應被駁回。同時,彈劾案中指出的違法行為均不屬實,尤其是,基於(總統親信)崔順實的法律責任,從憲法上追究朴槿惠的責任,是違反韓國《憲法》第13條第3款規定的,法律責任限於違法者本人的原則。

朴槿惠方面還稱,崔順實等人廣泛干預政務與高官人事任免的指控,並不屬實且未被證實。Mir和K財團相關項目是朴槿惠施政的一小部分,朴槿惠並沒有從中牟取私人利益,也沒有發現崔順實圖謀私利的情況。

韓國國會是在9日以234票贊成、56票反對、2票棄權、7票無效通過彈劾總統朴槿惠議案。之後彈劾案需交憲法法院裁決,這段期間朴槿惠暫停總統職務。依韓國規定,憲法法院審理彈劾案時,需9位法官中的3分之2同意,並規定在國會交付審理日起180天內作出裁決,等於至少需要6位法官贊成,過程至少需要7位法官參與。憲法法院如裁定成立,將在60天內舉行大選,如裁定不成立,朴槿惠將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