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在台營業至今爭議不斷,即便Uber業者不斷呼籲政府修法能給予其規範保有彈性,能為第三方支付科技產業有適度的發展空間,甚至日前還買下4大報刊登頭版半版廣告,但仍無法阻擋立法院朝野立委修《公路法》的決心,立法院院會16日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未來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的罰則,最高可罰2,500萬元,更可勒令歇業。

依據現行《公路法》第77條,汽車運輸業違反規定罰5萬到15萬元、修法後,罰鍰提高至10萬以上2500萬元以下,並可勒令其歇業;而違法營業的汽車駕駛人駕照及其車輛牌照,依現行法令規定,從原本吊扣車牌2個月至6個月或吊銷,加重為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駕照,一旦吊銷駕照後,2年內不得考領駕照或重領牌照。

另外《公路法》第78條之1,未來檢舉人具備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機關檢舉,得酌予獎勵,檢舉及獎勵辦法授權公路主管機關定之,而未來裁罰標準也將於細則詳細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