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4日舉行第一場「婚姻平權」修法的公聽會,在場許多支持同性婚姻的平權代表皆表示「並不支持立專法保障同婚」。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強調,反同人士不斷宣稱修改《民法》茲事體大,「但修改《民法》毫無困難,反倒是修訂特別法囊括同志的所有權益,耗費社會成本反而更高。」在場一位透過人工受孕的同志楊鈺瑩更是聲淚俱下表示,「異性戀的家庭是避風港,但我的家庭卻要被剝奪?」

許秀雯表示,若是要討論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應該著手修正《民法》,在《民法》關於配偶專屬權利有498條,現存法條上,同志是無法享有的權利,「不過,作為一個法律人,我認為修改《民法》毫無困難,反倒另立特別法,要耗費的社會成本更高」。

許秀雯說,自2012年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時任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都有婚姻平權修正案,都是修正《民法》,此屆終於看到跨越黨派立委都有提案,方向也是修改《民法》,「既然同婚權利義務跟《民法》婚姻制度都相同,何以同婚結合不能稱為婚姻?不能稱為配偶?」

許秀雯更批評,反同婚者聲稱「修改《民法》是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這完全是說法顛倒,國外如:加拿大、南非、美國及哥倫比亞,通過同婚法案後,確實有反同婚會提起釋憲案,「但是,這些案例全部都被打槍!」許秀雯說,「反對同性結婚並不會鞏固你們所在乎的美德,但是,反對同婚卻會造成社會更多的撕裂與對立」。

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召集人郭媽媽說,其實很多同志比其他異性戀都更能肯定家庭的價值跟婚姻制度,為什麼會否定同性戀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跟資格?郭媽媽強調,許多反對同婚人士的焦慮除了宗教因素外,「大多都是對同性戀的了解不夠!」甚至缺乏足夠的資訊,冷靜理性面對同志。

在場也有一位透過人工受孕的同志楊鈺瑩更是聲淚俱下的說,萬一,我小孩的法定媽媽(我的太太)有天發生意外,一個政府授權的代表便可以立即從她身邊帶走孩子,「若換成是我過世,我的小孩甚至沒有資格繼承我的任何財物,試問,異性戀的家庭是他們的避風港,我的家庭卻要被剝奪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