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22日無預警停航,上午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解散復興航空,且將陸續解散及資遣所有員工,勞動部表示,復興航空應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履行通報及協商義務,基於誠信,盡速與員工進行協商,並提供優於法令之方案,保障勞工權益。

復興航空前3季虧損逾22億元,公司營運不善,將資遣全體員工。勞動部指出,復興航空已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要件,依法應於60日前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報大量解雇計畫書,並於提報計畫書起10日內,針對資遣條件等攸關勞工權益事項進行協商。

勞動部強調,復興航空應積極針對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等員工權益事項進行協商,若協商未果,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即可依法強制介入協商。

勞動部呼籲,復興航空為國內知名航空公司,應本於企業社會責任精神,盡力照顧員工及家庭,且於後續協商程序,提供由於法令之方案,保障勞工權益及安定員工生活,避免衍生紛爭。

對於員工資遣方案,復興航空副總陳逸潔表示,所有員工比照勞基法資遣,後續費用將透過專戶信託,確保後續執行。她說,復航有1個信託專戶6億元給員工資遣,希望能在最後時刻,盡最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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