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7日松山火車站發生爆炸案,造成24名旅客輕重傷,台北地檢署17日偵結,檢方認為主嫌林英昌涉嫌殺人未遂以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向法官求刑30年。

2016年7月7日晚間10時左右,一輛由新竹開往基隆的1258次區間車,在即將停靠松山站的時候,第6節車廂發生爆炸事故,包含放置爆裂物的主嫌林英昌在內,共造成25人受傷。直至11月17日台北地檢署偵結,依涉嫌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在押中的林英昌提起公訴,並向法官具體求刑30年。

地檢署表示,林英昌因一時生活不如意,竟歸咎國家社會,在列車上引爆爆裂物,欲與其他民眾同歸於盡,造成多人受傷。且林男犯後避重就輕,一度欲以精神障礙為由脫罪,但調查結果均顯示,林英昌犯案當下,神智狀態即辨識能力均正常。且難以認定他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30年,以資警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