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琉球鄉長陳隆進涉嫌在鄉公所的納骨櫃工程中收取回扣,檢方3日搜索約談後,以涉嫌重大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法官4日凌晨裁准。

琉球鄉公所辦理納骨櫃工程招標案,被檢舉有綁標、圍標,檢方追查偵辦後發現,3名廠商因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已於8月收押,檢方3日傳喚陳隆進,認定有收取廠商回扣,並有湮滅證據、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4日凌晨裁定收押禁見。

納骨櫃設置公程得標金額新台幣1300萬元,涉案廠商為了防止他人搶標,涉嫌與設計規劃公司勾結,就規格綁標,進一步追查發現,陳隆進向投標業者收取金錢賄賂,不法所得初估逾新台幣100萬元。 

陳隆進先前在鄉鎮市長選舉當選後,就因為涉及賄選,遭屏東地方法院民事法庭判當選無效後辭去職務,投入補選後,再度當選。對此,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臉書PO文指出,根據選罷法第27條,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就由落選最高票遞補,但單一席次或出缺達1/2,就必須辦理補選。

段宜康批評,陳隆進就是在2014年涉嫌買票當選,2015年一審判決當選無效後辭職並參加補選,並再度當選。他呼籲,應盡速進行黨團協商來完成選罷法27條修正案,將漏洞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