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貿易辦事處副代表都庫哈里(Halil Ibrahim Dokuyucu)7月初酒後滋事遭逮,但他堅稱享有刑事豁免權。對此,外交部18日回應,已要求土耳其外交部針對雙方是否享有豁免權「限期答覆」,否則將依我國司法程序辦理。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18日於例行記者會中說明,由於土耳其和台灣是非邦交國,因此,司法豁免權應依國內法《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按互惠原則辦理。

由於案發時,都庫哈里堅稱享有刑事豁免權,王珮玲表示,依台、土最新的「雙邊特權禮遇對照表」,雙方無刑事豁免權,但查證駐土耳其代表鄭泰祥的官員證,發現有註記享刑事豁免權。因情況緊急,當場將資料提供相關單位辦理,因此,都庫哈里7月3日下午隨即離開警局。

王珮玲指出,事後查證發現,土耳其政府核發我國駐處所屬的官員證有「3種不同刑事豁免版本」,因此,請鄭泰祥書面向土耳其外交部確認駐台官員享有何種豁免權待遇,但7月15日土耳其發生政變,交涉上產生延宕,造成至今土耳其還未給予正式的書面回覆。

王珮玲表示,外交部17日去特急電給駐土代表處,已指示鄭泰祥要求土耳其在合理時間內「限期答覆」,她進一步指出,要求限期答覆是要明確表達台灣對此事的嚴正關切,並在合理的期限內,確認雙方有無豁免互惠,若未獲答覆,外交部則視為沒有豁免權,將在沒有豁免的情況下,依我國相關司法程序處理。

王珮玲表示,希望鄭泰祥能夠在土耳其強力交涉,不管是針對此案或是對於外交部同仁的權利保障,都希望給大家一個交代。另外,對於外界質疑都庫哈里是否可能在這段期間離境?王珮玲回應,不屬於外交部可以回答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