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宜蘭縣史上最大的蜜月灣開發案,環保署30日下午2時召開「宜蘭大溪蜜月灣開發計畫環差分析報告」審查會,宜蘭縣長林聰賢前1天在臉書貼文強調,海岸是全民公共財產,要求環保署重做環評,經過3小時激烈討論,環評委員認為開發業者實問虛答,提供數據不足,要求在9月30日前補送相關資料清楚的示意圖,以便判斷此案開發規模是否超過原開發量體的10%,做為是否重做環評的依據。

耗資60億元、開發面積達107公頃的蜜月灣開發案,位於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內,羅許建設與博愛企業取得經營權後,在2011年取得開發通過環評,並於2014年提出「宜蘭大溪蜜月灣整體開發計畫」,計畫規劃海岸遊憩區、別墅區、旅館區等,通過東北角風管計畫核定後,因時隔多年且開發範圍有所變動,環保署在30日召開蜜月灣開發案環差報告專案小組初審會議。

宜蘭縣政府環保局表示,蜜月灣開發案是民間於1998年提出的案子,當地地形地貌經過18年後,已有顯著改變,但開發單位持續擴大開發量體,環境永續是核心價值,海岸屬於公共財,應為全民所有,山坡地敏感地區不應恣意開發,要求環保署重做環評。

環評委員表示,依照環評法規定,如果開發量體擴增規模達10%,就必須重做環評,但是,開發單位卻以示意圖規避環委提出的問題,無法在會中提出擴建後的開發量體土方量,包括建築基礎及地下結構體開挖量,環評委員當場批開發單位「實問虛答」,要求提出的數據也說明不清。

除了釐清蜜月灣開發案擴增量體是否超過10%外,環評委員也要求開發單位檢具下列相關資料後,3個月內補件再議。

1.依照變更後的開發配置,進行排水滯洪之水理分析,以及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災害分析,並提出具體作為。

2.增加文化資產調查評估作業。

3.補充開發案周圍500公尺內生態調查作業,提列樹木維持保護作業。

4.補充施工階段建築開挖行為對海域及潮間帶的影響評估。

5.污水排放全數回收零排放的可行性,以及遇到暴雨期間因應、水質達成可能性。

6.如何維護公共通行權及親水權。

7.補充遊憩範圍區海岸線變更及海床底層資料,增加施工期間海域水質底泥監測計畫。

8.確認海濱遊憩區,海岸發展區應維持現況,若有變更應依照環評法規定申請之。

環保署30日下午召開蜜月灣開發案環差分析報告審查會議,環評委員認為,開發單位實問虛答,要求補件再審。   圖:周富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