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7日八仙樂園發生塵爆意外,導致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消基會27日下午4時在士林地方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公布接受98位死者家屬及燒傷病患的委託,依據《民法》、《公司法》和《消保法》相關規定,向八仙樂園負責人、彩色派對主辦者呂忠吉等7人,提出26億546多萬元民事賠償,其中死傷者及家屬的精神撫慰金高達12億7250多萬元。
消基會八仙塵爆召集人暨律師吳榮達表示,消基會出動20多位義務律師,共同為塵爆傷亡者及家屬提出的求償金額,包括:醫療費、醫療費用以外必要支出,還有工作損失、喪葬費、扶養費、懲罰性賠償金以及精神慰撫金,依照傷患受傷等級區分,精神撫慰金額度均不同,在塵爆意外的死者中,若死者雙親都建在,父與母各求償5千萬元,其中有一位喪子的單親媽媽則索償1億元。
士林地院4月間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彩色派隊主辦人呂忠吉4年10月有期徒刑,法律扶助基金會則協助432名受害者,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包括精神慰撫金、醫藥費、勞動力減損等,向呂忠吉、博瑞國際公司等求償210億元。衛福部健保署日前也已向八仙樂園業者、彩色派對主辦單位等10名被告,求償代墊醫療費用4億3千6百萬。
因為士林地檢署僅起訴呂忠吉1人,塵爆傷者及家屬不服聲請再議,在塵爆意外中喪失愛子,捐出孩子大體的罹難者家屬蘇進法27日強調,在八仙塵爆意外中,交通部觀光局和新北市政府責無旁貸,一旦追查出相關疏失,將不排除提出國家賠償。
八仙塵爆週年,傷患及家屬手持抗議標語齊聚士林地院前,聲援消基會向八仙業者等人求償記者會。 圖:周富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