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拍攝視障公益廣告的前手球運動員陳敬鎧,被保險公司控裝瞎詐保一審被判刑4年10月,應歸還保險公司新台幣417萬元,他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14日下午開庭,義務律師、視障律師李秉宏陪同出庭時喊冤指出,他對於同為視障者的陳敬鎧感同身受,承審法官應有「障礙意識」,並注重科學佐證辦案,以免再度發生冤案。

陳敬鎧7年前車禍後視力受損,向肇事者求償並申請保險理賠,但法院一審認定他裝瞎詐保,陳敬鎧下午出庭前手持白手杖,在盲人棒球隊球友等人陪同下出庭,他強調,看不見並不代表失能,他原本是運動好手,並當場出示台大的心理醫師鑑定報告,證明他的大腦視覺受到損害,可以看到光覺和色塊,但是無法投射出影像,加上聽覺和其他感光知覺,仍有能力從事運動,對於一審判決感到非常冤枉。

陳敬鎧表示,二審經過將近6小時開庭審理程序後,感覺身心俱疲,卻也感謝法官願意撥冗重新瞭解此案,也很高興有機會把自己的心聲說清楚,視障者並非什麼都不能做,只要願意走出去,還是可以獲取許多開發潛能的機會,二審法官14日晚間決定,在6月21日下午2點再開第2次庭審理此案,法官將邀請眼科醫師與台大視覺功能鑑定學者出庭說明。

前手球運動員陳敬鎧(左)車禍視力受損後,仍可走出戶外參與盲人棒球隊活動。   圖:陳敬鎧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