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滿資方片面更改勞動條件,華航機師、空服員、修護工在5月31發起遊行抗議,華航修護工廠工會表示,沒想到資方隔天就秋後算帳,在6月1日召開部人評會,將修護工會發言人劉惠宗、聯絡人朱梅雪解雇處分。

在華航工作28年的修護工會發言人劉惠宗表示,在5月31日遊行當天,修護工會要求資方維護修護工的工作權,沒想到隔天上班時,立刻被叫到長官辦公室去,修護部門主管宣稱,華航修護工會已遭撤照拔牌,劉、朱2人已非華航修護工會成員,卻對外「散佈不實圖片、文字,嚴重破壞勞資關係」,當場做出解雇處分。

勞動部13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後表示,為了讓籌組工會過程更自由、自主、多元,並保障勞工結社權,在2011年5月1日修正《工會法》後,除將原有工會成立的「許可制」改為更自由的「登記制」外,依照《工會法》規定,企業可以籌組1個以上的多個工會,華航員工依法可籌組廠場型、事業型、關係企業型等3類型工會。

勞動部指出,目前全台約有800多個企業工會,但並非所有企業工會都有獨立的財務和會計人員,只要資方未依法在2個月內提出訴願,沒有聘請財會人員的企業工會即可存在,由於華航維修工會在去年9月成立,資方去年則在2個月內法定期限內提出訴願,以該會沒有獨立的會計和人事為由申請撤銷,經桃園市勞動局受理後,工會牌照遭到撤銷,華航修護工會成為2011年《工會法》修法以來,第1個被「拔牌」的工會,備受外界矚目。

勞動部說明,對於華航修護工會遭資方撤銷一事,已進入爭議程序,勞動部已於5月發函,要求桃園市勞動局在2個月內收集相關證明與文件,重新做成「適法」的處分。至於華航修護工會2位主要幹部,疑遭資方打壓解雇的爭議,勞動部日前已居間協調,希望資方妥善解決勞資爭議,不要以強硬手法,對待在該公司服務多年的資深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