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兼任助教納健保,引發國立大學校長全面反彈後,監察院4日又補一刀,糾正勞動部、教育部、行政院,未通盤檢討相關法制,配套措施不周,且未給予合理緩衝期,導致校園動盪不安,衍生諸多重大爭議。該糾正案是由監委陳小紅及仉桂美提出。

監察院表示,勞動部及教育部於民國104年6月17日分別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及「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教育部並於發布當日及同年7月2日兩度行文各公私立大專校院,要求各校於104學年度9月開學前完成校內行政作業,全面盤點清查兼任助理人數,分流為「學習型」或「僱傭型」,並應保障「僱傭型」兼任助理的勞動權益。

監察院表示,當指導及處理原則發布後,各校紛紛表示,兼任助理分流納保政策窒礙難行,全國大專校院校長因此聯名向行政院請願,盼能暫緩實施;輿論亦質疑,兼任助理納保政策欠缺配套措施,恐造成學校、學生及政府3輸的局面。

監察院指出,調查發現,兼任助理納保爭議攸關大學自治原則,且對於學校、學生及政府3方影響深遠,惟勞動部及教育部未確實通盤檢討相關法制暨籌妥周全配套措施,以不具法律效力之指導及處理原則,作為學生兼任助理適用勞動法令之依據,也未給予學校合理的緩衝期,迅即全面入校勞檢裁罰,引發大學動盪不安、師生對立,提案糾正勞動部、教育部及行政院。

監察院糾正文還指出,師生關係恐變質為勞雇關係,造成師生對立,不利學術研究創新,並影響學生受教權。勞動部政策思維忽略師生倫理等傳統文化價值,有欠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