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各縣市掀起興建公共住宅、推動居住正義之際,共同社報導,日本國土交通省13日宣布,單親家庭將列入公共住宅的優惠對象,包含未婚的單親家庭。

日本政府著手修改《公共住宅法》施行令,廣集地方意見,有人提到,因為婚姻登記與否卻影響子女的權益,並不合理,國土交通省從善如流,認為應該全國統一制度,於是修法公布。

原本日本公共住宅針對單親家庭的優惠,只限於與伴侶分手前進行婚姻登記的個案,但修法後,與事實婚姻伴侶分手後、獨自撫養子女的單親家庭,就算沒有經過結婚登記,也將列入優惠對象,對2016年10月以後入住者開始實行。

申請公共住宅者,將由地方政府依據該家庭實際年收入,減去27萬日圓後的數字,決定是否批准,以及入住後的房租多寡。政府修改《公共住宅法》施行令也包含房租調整,對於已入住的家庭,將於2017年4月起下調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