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馮光遠指前國安會秘長金溥聰和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因此被金告上法院,求償2百萬元及要求登報道歉,因一審敗訴,金又提出上訴,21日上午兩人親自出庭說明此事。金溥聰批評,馮曾公開呼籲馬金「出櫃」,因此馮說「特殊性關係」,可證明指的是同性關係。馮光遠則否認強調,金溥聰從未得到一張選票,卻一路和馬英九吃香喝辣,他質疑的事跟性向無關。

馮光遠曾指金溥聰與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還批金是「蠢材、賤貨、男妓、人渣」等,讓金不甘受辱而提告,但一審敗訴。金溥聰提出上訴,高等法院21日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馮、金兩人都親自出庭,此案預定10月6日上午11點宣判。

金溥聰於庭中說明,馮光遠是在玩兩面手法,因為馮過去曾呼籲馬金出櫃,還說過金溥聰在北市府時,私下問過馮一些問題,讓馮很不自在;而這些言論也造成負面影響,連台北市議員徐弘庭都在議會質詢時引用。

金溥聰也不滿指出,請馮光遠具體說明,他擔任公職時,到底做了什麼違法亂紀的事,讓馮要寫文章攻擊他。且雖然他尊重同性戀,但馮光遠的「特殊性關係」一說,對他和家人造成困擾,而且也屬於歧視性言論,把同性戀作為羞辱別人的工具。他還說,之前不能出庭是因工作關係,未來都會準時出庭。

而馮光遠則辯稱,自己以「喜宴」得過金馬獎最佳編劇,很尊重同志,他講的特殊性關係是「特殊性,關係」,就像羅瑩雪和馬英九也有「特殊性關係」。且金溥聰從未得到一張選票,卻一路和馬英九吃香喝辣;而馬當台北市長時,金曾私下和他會談,問他有無聽到很多馬金之間的傳言,馮則要金節制一點。

馮光遠在出庭前,還在臉書貼文點名《中央社》,「在此敬告中央社董事長陳國祥與總編輯張慧英,你們兩位被馬金網羅,金溥聰這廝的事情,他想被報導,你們就報導;他不想被報導,你們就不報導,既然你們開了我從來沒有見過的先例,即,中央社其實也服務一些有點名氣的人,我就在此以納稅人兼『特殊性關係』新聞關係人的身分,要求你們對此事派記者報導」。

庭訊結束後,兩人則分別在外頭被媒體堵訪,2人並未有任何交集。不過,金溥聰在要離開時還瞄了馮光遠一眼,馮光遠則拿手機拍了金溥聰。

(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