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18日公布修改《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決定,台灣民眾申請赴中,將不再需要辦簽證,7月1日起開始施行。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這對兩岸互動是正面的行動。

根據新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為進一步促進兩岸交流,因此簡化台灣民眾來往中國的手續,包含取消了《管理辦法》中涉及台灣居民來往中國辦理簽注以及簽注管理的相關規定,將來民眾赴中將可省去簽注的手續。

另外,新辦法也簡化台灣民眾申請台胞證手續,取消了《管理辦法》第14條第3、4、5項規定提交的證明材料。該辦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後,台灣民眾可以憑有效台胞證,無需辦理簽注,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中國並在中國停留、居留。

對此,孫立群表示,海峽兩岸長期都在為國民互動怎樣能更簡便來做努力,這次看到成果,以後持台胞證就能進出中國,政府認為,這對兩岸互動是正面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