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安倍晉三最近積極推動修定「周邊事態法」與「聯合國和平維持活動協力法」,並新制定允許自衛隊參與多國籍軍隊人道救援行動的「海外派遣之恆久法」。這些法案將使日本得以行使集體自衛權,乃至在盟邦遭受攻擊時馳援。這些法案是否會與日本戰後憲法相衝突?安倍28日在眾議院的回答是:日本憲法很明確禁止自衛隊到外國的土地發動攻擊,或是進行大規模的轟炸;然而,在某些例外的情況下,可以在外國的領土部署部隊。

日本政府向國會報告,有國家向聯合國通報了15次行使共同防衛權的案例,而這些案例全都是在外國的領土上進行的軍事行動。

日本民主黨黨魁岡田克也27日在日本眾議院進行辯論時表示,戰後日本和平憲法的關鍵是不在海外使用兵力。現在,政府正在創造漏洞。

《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28日報導,安倍晉三決定改變現狀,主張日本應該被允許協助美軍部隊,以強化日美軍事同盟。

安倍晉三表示,日本不會參與類似1993年波斯灣戰爭、2003年伊拉克戰爭等行動,即便新法通過,日本也不能在外國領土上部署自衛隊。

然而安倍也指出在例外的情形下,會將自衛隊部署在外國領土。他舉出1個例子:在荷姆茲海峽進行掃雷任務,是個被動而有限的軍事行動,而且會影響到日本80%的進口原油。

日本國會議員詢問,在南海進行掃雷任務,是否也屬於這個例外情形?對此,安倍並沒有明確回覆,只說油輪在南海遇到魚雷時,不像在荷姆茲海峽那樣沒得閃躲,可以繞道前去日本。

根據安倍所將推出的法案,在以下先決條件滿足下,日本政府將被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當國家的生存遭受明確的危險;當1項威脅可能「徹底顛覆」人民的生存權;當沒有其他替代方案存在時;當部隊的使用能被限縮在最小必要規模時。

安倍表示,在南海掃雷理論上是可能的,但也必須滿足以上這些條件。目前他想到的在外國領土部署自衛隊的可能案例,只有到荷姆茲海峽掃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