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修憲委員會20日對選舉人與被選舉人年齡調降相關條文修正討論,雖然朝野立委對選舉權下修至18歲已達成共識,不過,藍營立委對於被選舉權年齡下修多抱持反對意見,國民黨立委徐少萍說,降低被選舉權年齡會讓不成熟的民意代表影響政策走向;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則說,民進黨提出被選舉權下修,是與第三勢力利益交換。

修憲委員會20日針對選舉與被選舉權年齡是否下修相關條文進行討論,不過,國民黨立委對於民進黨提案下修被選舉權年齡由23歲降至20歲,則持反對意見。

呂學樟發言表示,國民黨版本是支持降低選舉年齡到18歲,且列在增修條文中。他指出,18歲投票權已經是世界潮流,在政治層面,也能讓政府聽到年輕公民的心聲,不過,在被選舉權部分,國民黨反對下修到20歲。

呂學樟強調,雖然下修被選舉權的年齡可以鼓勵青年參政、讓政治年輕化,但貿然調降也會出現不成熟民意代表,而且他也合理懷疑,目前第三勢力多為「學運份子」的年輕候選人,民進黨先前就說,要和第三勢力相結合,現在又提出下修被選舉權,根本是要進行政治利益交換。

徐少萍也說,將被選舉權調降至20歲「缺點多於優點」,她指出,20歲的青年一般來說,「學識、經歷都是不成熟」,要負擔國家決策容易有錯誤判斷,「是很冒險」,且東方社會小孩「不像西方比較獨立、開放」,若選出不成熟的民意代表,會影響國家政策走向。

不過,民進黨立委李昆澤則指出,德國曾選出19歲議員、英國也才剛選出20歲的國會議員,國家應該是大家的,不是中老年人的,如果年輕人的聲音只能在街頭表達,「這是社會的悲哀」,他也意有所指說,拒絕下修被選舉權是「不正確」、「自以為是」的價值觀,顯示「民意代表的不成熟,和年齡沒有關係」。

此外,國民黨版修憲案將投票權下修和不在籍投票入憲包裹處理,也遭到民進黨立委的反對,李俊俋表示,不在籍投票僅是規範投票的形式,在《選罷法》中規範即可,朝野間沒有太多共識。目前修憲委員會仍持續針對相關條文審查中。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與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對於是否要納入不在籍投票和下修投票年齡展開爭執。圖:符芳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