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大生因為求歡被拒,涉嫌殺害學妹,震驚全台,也讓「恐怖情人」的議題再度被搬上檯面討論。醫師認為,「恐怖情人」的徵象難以從表面察覺,因此,處理感情糾紛的安全之道,就是選擇在公共場所談判,並盡量找人陪同。

根據《中央社》報導,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表示,有暴力或危險傾向的「恐怖情人」,不一定會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出來,只能從小地方觀察,例如有些人平時表現正常,但感情受到挫折時的失落感較大,而且生活中缺乏其他重心,在感情受挫的時候就難免會有偏執的狀況。

李俊宏也指出,有些人是對於自己之外的人缺乏同理心,當感情被拒時,便無法認同對方;還有一些人會拿自己和對方的安全要脅,並有跟蹤、監控等舉止,若有以上這些徵象,就必須特別提防是否碰上「恐怖情人」。

李俊宏表示,研究顯示,若選擇在人潮較多的地方談判,「恐怖情人」施暴的可能性就會降低,因此,若因感情因素必須談判,應選擇在人潮較多的公眾場所,並最好找人陪同,避免2人獨處時,因言語或肢體上的衝突,導致憾事發生。

婦團也建議,萬一2人間發生感情衝突時,千萬不能在言語上硬碰硬,應該設法找一些藉口來轉圜,並盡速離開現場。

婦團強調,避免「恐怖情人」的發生,男性或女性面對感情問題時應該用適當的方法發洩,例如大哭、喝酒、找朋友吐苦水等方式,千萬不能使用偏激的手段來對付對方。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