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已逝,來者可追」為眾人所熟知的中國傳統諺語,也習於將其當成無可奈何時自慰與慰人之話語。殊不知,其中所蘊含的意義正是西方社會現代化的啟蒙觀念:對事物感知的時間感差異,與附隨而至的行為模式改變,這也正是人類社會的進化要素之一。

一個社會的進化程度取決於大眾思考中的時間向度,這已在疾病與犯罪─人類社會最原始與最大的威脅領域中,得到充分驗證。而其所形塑的典範變遷則為「預防重於治療(處罰)」。亦即,越奮勇掙脫當前困境並針對未來挑戰進行擘畫,此等社會必然蓄積更為強大的發展動力,係為一種現代社會的核心特質:著眼於未來的展望觀(Perspetive);反之,越耽溺於對過去的懊悔與追究,該社會必處於一種一再自責,甚至自我內耗既有社會力的狀態,而這正是一種前現代社會的顯著特徵:沉迷於過去的回顧觀 (Restropective)。

兩者間區別在於:當傷害事件既已發生,追究其發生原因與對相關人事的究責,固然有補償損害與正義滿足的必要性,但卻會阻礙對「已形成的傷害絕對無法像從未發生般被抹去」之事實認知。換句話說,眾人目前身處的環境是一個有缺陷的世界,當務之急理應是如何解決這樣的缺陷,並試圖營造一個更為安全的未來。後者比前者需要更多專業與心智,以從事更為細緻周全的行動、組織面之規劃,進而設計出一套在未來最有效率的預防機制,以求在彌補現存缺陷後,使能進一步預防事件的重演,此乃現代知識或資訊社會的特徵。

以此次地溝油、飼料油所引爆的食安危機為例,事件發生迄今,公眾輿論的探討與論述仍聚焦於事發原因之探究,其繁瑣的程度近似於對歷史的考古。乃至於我們所看到的是社會大眾與傳媒持續長達數週對黑心產品來源的起底、對無良企業與業主的譴責、對現存機制失靈的批判,以及政商勾結的醜聞爆料。

就大眾心理層面而言,這樣起底、追因的目的主要是為對事件相關人事物進行集體道德、政治情緒的發洩,然法律責任的追究,乃司法機關權責,事前臆測於事無補。但更為令人憂心不安的是,公眾對類似事件的討論探究,往往僅止於此,對如何修補矯正現況的缺陷,並擘畫最具預防效果之對應方案,不是在最後輕輕帶過就是順帶一提般地應景式結論,正如同當馬政府宣布為此設置行政院食安辦公室,但對相關組織與職權的具體內容卻隻字未置一詞時,必然會招致搪塞與卸責的斥責。

用這樣的標準來檢視台灣社會的進化程度得到的結論是,台灣社會目前最大的危機,毋寧在於社會大眾對公共議題或重大事件的感知與反應的模式,仍舊停留在前現代傳統社會的發展階段,亦即對已發生事件注重其回顧面、溯源式、情緒性以及評價型的特色,而與進步現代社會對公共議題或重大事件的感知與反應的模式,主要採取的是一種展望面、預防式、理性化以及解決型的態度,大相徑庭。

從台灣社會對消極究責與積極預防的態度來看,兩者間所耗費的人力、心力與物力完全不成比例看來,顯見台灣社會仍呈現前現代社會「治療重於預防」的特徵。同樣的範例不僅適用於所有食安事件,也適用於引發太陽花學運的國會運作弊端,以及造成高雄氣爆的地下管線管理等諸多問題上。台灣社會與大眾如仍甘於停滯於前現代社會的狀態,而不思進化到現代社會的階段,可預見的未來恐怕將是,進一步倒退回眾人惶惶不可終日的危機社會。

作者:張靜芸(新台灣國策智庫助理研究員)

(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