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最新規定,未來高階公務員與特定政府人士不得以進修名義赴中。對於可能造成公務員學業中斷,內政部部長陳威仁今(29)日上午在內政部受訪時表示,政府現階段本來就未開放公務員赴中進修,且就他了解,受影響人數十分有限。

內政部昨天修正發布「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明定11職等以上公務員、警監3階以上的警察人員,不得以「入學進修、選修學分、專題研究」等名義申請赴中,但港澳地區則不在此限。該規定明日起生效。

對於學業被迫中斷的公務員,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政府現階段本來就未規畫開放公務員進入中國進修,如今只是明文禁止。由於該規定是針對平常上班、利用休假赴中唸書的公務員,就他了解,受影響的人也非常有限。

陳威仁強調,這項規定並非突然生成,已經討論相當長一段時間,主要是基於國家安全考量,所以限制高階、涉及國家機密的公務員不能到中國進修。至於10職等以下公務員,未來提出申請經過核准後,就可以到中國進修,各主管機關有裁量權。

人事行政總處則指出,雖然未統計公務員赴中進修人數,但簡任10職等以上公務員約8千人,赴中進修比率不會超過百分之一,估計新規定影響人數不會超過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