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陳菊、副市長劉世芳、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等4人,今(25)日以被告身分由高雄地檢署傳喚到案說明,氣爆案當天高雄市政府處置是否失當,有無瀆職,歷經2個多小時庭訊,4人無保請回。

陳菊步出地檢署表示,她向檢察官一一據實說明當晚消防局接獲報案後,及環保單位專業辨識人員到場,確認不明氣體程序。她表示,當晚相關通聯記錄相當清楚,市府己早就將相關證據交付檢方,市府首長是否有瀆職,可由檢察官來判斷。

陳菊、劉世芳、陳金德及鍾孔炤等今天下午前往地檢署應訊,4人分別由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檢察官張志杰、劉嘉凱及蔡杰承同步偵訊。

雄檢偵辦高雄氣爆案,有關高雄市政府部分,除針對石化管線及2個排水箱涵在鋪設、檢測及管理上有否疏失瀆職外,並追查當天氣爆的處理流程與處置是否失當,目前已傳喚80人次公務員,並有3名公務員遭交保。陳菊等4人因議長許崑源日前按鈴告發陳菊等人涉刑法130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造成嚴重傷亡外,同時涉及處置程序有無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