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才以無黨籍身分登記參選基隆市市長的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昨日檢調以貪瀆情節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聲押,檢方在今(5)日凌晨主動撤回羈押聲請,基隆地院裁定上午8時30分再開羈押庭,經過羈押庭近10小時的攻防後,基隆地院晚間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裁定黃景泰收押禁見。

檢方認定基隆市經費達3億7千萬餘元的「月眉路都市計劃道路改善拓寬工程」,市議會議長黃景泰涉嫌以20~50萬元不等的代價向多名市議員行賄,要求在議會護航讓該工程通過,並找議員鄭怡信擔任「白手套」負責分發賄款,認定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收賄罪。

另外,檢方昨日以被告身分傳喚市議會機要秘書黃連茂、議長室秘書江佩珊、議會總務組約聘人員郭美玲等人,隨後也請議會秘書長葉景棟與議事組主任葉銘元協助到案說明,經複訊後,5人均請回。

基隆地院上午再開羈押庭,經過羈押庭近10小時的攻防後,今晚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裁定黃景泰收押禁見,黃景泰遭上銬後以囚車送往基隆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