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檢方今(28)日上午首度以被告身分傳訊張顯耀到案,訊後檢察官懷疑張顯耀隱匿機密公文,隨即帶他回大直豪宅等多處搜索。就在下午接近5點左右,張顯耀被帶回北檢,短暫休息後約6點時檢方繼續偵訊張顯耀,截至11點都仍未結束,不排除訊後諭令交保或聲押等強制處分。

檢方在26日深夜以證人身分傳喚陸委會企畫處長胡愛玲、經濟處長李麗珍、法政處長葉寧後,認為張顯耀疑似將職務上應秘密的機密文件,擅自擷取截錄後洩漏,認為此案有搜查必要,昨天向台北地院聲請搜索票。

檢方上午以被告身分傳訊張顯耀,庭訊歷時5小時結束,下午兵分多路搜索張顯耀大直住處。5點左右,張顯耀被帶回北檢,短暫休息後約6點時檢方繼續偵訊張顯耀,截至11點都仍未結束;另外,北檢今天指揮調查局約談張顯耀助理陳宏義等3名證人,並在晚間移送檢方複訊,目前還在偵訊中。

(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