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張顯耀今(25)日赴北檢說明案情,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表示,陸委會、調查局及國安高層,連日對媒體釋放資訊,恐已造成證人勾串、證據隱匿及滅失,影響洩密及外患案件正常偵辦。此外,由於馬總統兩週前就掌握相關事證,第一時間還收到張顯耀的陳情信,呼籲馬總統主動到案說明,檢察官儘速依法傳喚馬英九、金溥聰、王郁琦、江宜樺等人到庭,偵辦本案切勿自我設限,確保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不受危害。

黃帝穎指出,此案調查過程違反正常法律程序,啟人疑竇,呼籲北檢亡羊補牢,必要時得採取包括搜索、扣押、傳喚潛在共犯及相關證人等刑事措施,理由如下:

一、張顯耀在記者會上公然指稱,自己只是「奉命行事的一顆棋子」,如果張的行為觸犯洩密罪、外患罪,可能對他下命的長官包括:馬總統、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行政院長江宜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檢察官應傳喚四人到庭,並採取避免串證的有效手段。

二、總統府證實馬總統確有收到張顯耀的信,信中提及資料外洩相關事實,這代表馬總統事先知道部分洩密事證,馬英九除了是張顯耀上級長官,也是張顯耀案的重要證人,有到庭說明及作證的義務。

三、檢察官應對張顯耀辦公處所、住宅及陸委會發動搜索,採取必要強制處分,因為目前只有陸委會和張顯耀各自提供的單方證據資料,對於本案洩密事實與具體罪證,包括國家機密核定過程及關係公文並不完整,所以尚有證據保全之必要。

四、張顯耀洩密涉及高度國安問題,案情不排除升高至外患、內亂罪的可能,北檢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27號解釋,仍可對包括馬總統在內的涉嫌人,進行犯罪證據之必要保全。

黃帝穎表示,張顯耀代表我國第一線與中國談判,如果張顯耀洩密,事情非常嚴重,整個國安體制應針對此一重大疏失和系統的失靈進行全面檢討及究責,並對過去簽署的兩岸協議或正在談的相關協議,進行詳細檢視與損害控管。他說,兩岸關係需要謹慎處理,馬政府尤其國安體系在整個案件發展的過程中,不斷釋放特定訊息與放話,造成社會動盪並嚴重衝擊兩岸關係、甚至台美關係,如何善後令人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