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氣爆案,今(11)天將榮化、華運直接導致氣爆的公共危險罪部分,從「他」案改為「偵」字案,並以被告身分傳喚氣爆當晚在廠內操作、決策的7名涉案員工,,晚間檢方偵訊後,7人均裁定交保。

雄檢下午將李長榮化工領班李瑞麟、控制台操作員黄進銘、值班組長蔡永堅、工程師沈銘修;華運領班黄建發、操作員洪光林及工程師陳佳亨等7人,以涉及業務過失以及公共危險罪嫌,被列為被告,並傳喚7人出庭說明,同時不排除向上發展。

檢方初步研判,氣爆當天負責傳送、接收丙烯的華運倉儲及榮化公司人員,明知丙烯管線壓力異常,卻未依規定通報主管機關,並檢測查明壓力異常原因,就貿然持續輸送丙烯,才導致丙烯外洩約10公噸釀災。

訊後,晚間諭令榮化值班組長蔡永堅200萬元、工程師沈銘修150萬交保候傳、操作領班李瑞麟150萬元、操作員黃進銘100萬元 交保、華運領班黃進發80萬元、工程師陳佳亨100萬元交保、榮化華運操作員洪光林50萬元,成為氣爆案首波遭交保的被告。

(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