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今(5)日公布43家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名單,當中還包括《蘋果日報》所屬的蘋果日報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遭勞動局罰鍰4萬元。《蘋果》則回應表示,媒體工作型態與工作時間特殊,盼法令能與時俱進適度修訂。

北市勞動局今天公布的43家違反勞基法事業,名單中出現了《蘋果日報》所屬的蘋果日報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勞動局表示,《蘋果》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5項、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以及第49條第1項,未經勞資會議同意,讓女性勞工在深夜時段工作等。

勞動局表示,由於《蘋果日報》在這2項違規中都是初犯,因此總罰鍰金額為4萬元。

蘋果日報工會則對此表示遺憾,並強調,自從工會成立以來,面對勞動條件持續惡化,多次向資方抗議反映,但資方改善有限,他們呼籲資方能善待員工,改善違法項目,確實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勿淪為血汗企業。

《蘋果日報》社長陳裕鑫則表示,媒體特殊的工作型態和工作時間,很難用一般行業固定上下班的出勤紀錄表,他們也針對這項規定屢次向勞動局申訴,希望法令能與時俱進修訂。

另外,針對女性勞工在夜間工作的問題,陳裕鑫也強調,將會與蘋果日報工會協商,希望能盡快取得勞資雙方的共識。

(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