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委員邱毅2年前在電視節目指高雄市政府公務員向企業收紅包,高雄市長陳菊不滿邱毅污衊高市府,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最高法院認為,邱毅並未侵害高雄市政府及陳菊名譽,今(18)日判決高雄市政府及陳菊敗訴。高雄市政府對此判決表示失望,呼籲邱毅不要心存僥倖。

高市府新聞局長丁允恭說,邱毅的不實指控已逾越合理評論範圍,市府對這項判決深感失望。他說,邱毅去年底因地勇案相關不實指控而被判決有罪,呼籲邱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邱毅於民國101年2月在中天、TVBS的政論節目指高雄市政府所屬公務員,很多都要向企業伸手收紅包,企業家因而不去高雄投資表示。邱毅說,「陳菊的市政府裡面有一些人,企業若要拜託公文簽快點,很簡單啊,紅包拿來或是稍微招待一下」,「到高雄投資很麻煩,各個關卡很多都給你伸手、刁難」。

陳菊不滿前邱毅污衊高市府,認為邱豛是故意侵害高雄市府及陳菊的名譽權,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訴請法院要求邱毅登報道歉。邱毅則指稱,他所講的高雄市府弊案,都有經媒體報導過,他以善意發表的言論為可受公評,是適當的評論。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邱毅指前高雄市府專員趙嘉寶涉世運會貪汙案並非不實,他的言論不是故意侵害高雄市府名譽;再則,邱豛指的是高雄市府有人會對來投資的企業索好處,並非指陳菊個人會如此,況且陳菊是否盡到對下屬的監督責任,是可受公評,因此判決陳菊敗訴,最高法院今(18)日駁回陳菊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