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極右派政治人物因把來自法屬圭亞那的司法部長比擬為猴子,被法庭判處9個月徒刑和5萬歐元罰金,是少見的重判案例。律師認為,這是提出警告,不能再容忍種族歧視言論。

極右派的前民族陣線(Front National)政治人物李克勒(Anne-Sophie Leclere)因種族歧視言論,被判9個月徒刑、罰金5萬歐元(約新台幣200萬元),且5年不得參選。

她去年在臉書(Facebook)上傳一張圖片,把出身自圭亞那、膚色較深的司法部長陶比拉(Christiane Taubira)比擬為長大後的猴子,並在電視訪問時承認是她所為,引來挑起種族歧視和仇恨及種族侮辱的調查。

這張貼圖當時引發全國譁然和抗議,連極右派的民族陣線都不苟同,當時就譴責這樣的意見,並把李克勒逐出黨外。

根據法國廣播電台RTL報導,李克勒對判決感到沮喪,而且否認自己是種族歧視者。

她說,「我不擅言辭,這是肯定的,但我不覺得這需要判到9個月徒刑和5萬歐元罰金」。

她還表示,「我不是種族歧視者,那圖片也可以是我來自阿爾及利亞、摩洛哥的朋友,或一個膚色比較深的朋友,他們都清楚我不是種族歧視者」;她認為自己是因為被貼上「民族陣線」標籤,才會被判得那麼重。

在法國,不時有公眾人物發出種族歧視相關言論,但法國媒體評估這項判決是前所未見的嚴厲。挑起種族歧視和仇恨最多可判到1年徒刑,但實務上,真的判處徒刑的案例不多。

法國脫口秀表演者狄爾多尼(Dieudonne)曾因反猶演出,被判處2萬8000歐元罰金,沒有徒刑。相較之下,李克勒的案例確實判得更重。

有律師認為,法官重判是要提出警告,在21世紀,不該再容忍種族歧視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