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林飛帆今(1)日在臉書貼文表示,去年10月8日到10日於府前抗議「馬江毀憲亂政」時,他、陳為廷、魏揚和黃國昌都被中正一分局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偵結出爐,4人均不起訴。林飛帆認為,「檢察官選擇了對的一方」。對此,黃國昌也在臉書上po文指出,「檢察官不應該是、也不必是受黨國控制的」。

林飛帆在臉書上回憶去年10月8日晚上的情景,他們原先要佔領景福門,預計在上面待2天,再於國慶典禮時,從景福門上垂降「毀憲亂政、馬吳江下台」的大型布條。但當天傍晚,不知道是因為被監聽還是怎樣?訊息走漏,景福門下午早已被蛇籠圍了好幾層,門內還進駐了1個小隊,根本無法靠近。

林飛帆說,只能臨時更改計畫直接去總統府前拉布條並召開現場記者會,沒多久,警方警備車就到了並開始拉人,他們4人最後被中正一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檢察官只問訊了1次,今天偵結出爐「不起訴處分!」

林飛帆認為,4人被不起訴處分的道理很簡單,應該連檢察官都很納悶,開個記者會、拉個布條,到底有什麼好大費周章移送的?在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的保障跟妨害秩序的權衡下,「我想,檢察官選擇了對的一方」。

而黃國昌在臉書上指出,雖然還沒有看到不起訴決定書,但「我對於這個結果其實並不驚訝」。因為去年赴台北地檢署開庭後,大概就可以合理做出這個法律判斷。黃國昌認為,很多人經常把「檢調警」看成是一體的,而且是受黨國機器控制指揮的。整體而言,這個看法不能說是錯的,但在目前的時空環境下,需要更細緻地區別處理與看待。

黃國昌表示,「老實說,有不少檢察官是支持我們的。在太陽花運動結束後,我曾經至司法官學院授課。中場休息時間,有好幾個檢察官跑來找我這個馬江口中的「暴民」聊天,表達對這個運動的支持,告訴我他們深夜其實經常去現場聲援關心,只是礙於身分,不便曝光。他們對於捍衛台灣的民主與未來,其實也都充滿了熱血;他們其實也無法認同馬江的所作所為。」

黃國昌強調,對於檢察官所身處不合理的「控制體系」,當然必須持續予以監督批判。但對於這些檢察官個人,其實不應有過多不必要的人身羞辱與標籤化。許多在地檢署服務的年輕檢察官,其實都是他們可以爭取支持的對象。對於台灣核心價值的捍衛與基本人權的尊重,其實,很多年輕檢察官和他們並沒有那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