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日前發生震驚全國的8歲女童疑餓死案,經數月調查後,今(1)日全案偵結,台北地檢署認定女童雖罹患先天罕見疾病,但是女童母親疏於照顧,未積極給予適當營養及補給,導致女童死亡之不幸,依過失致死罪,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而緩起訴的條件為女童母親必須前往醫院就診。

北市中山區今年4月中旬發生一起女童疑似遭餓死案件,一名8歲女童在送往醫院急救時,被發現體重竟然只有8公斤,相當於僅出生8個月大的幼童體重,因此被懷疑是遭母親給活活餓死。此事還引發國小校長遭調職、2區公所區長記過的懲處爭議。

日前法醫的驗屍報告出爐後,死因初步排除是飢餓致死,報告中也意外發現,女童有先天性基因異常,所以其死因可能和罹患罕見疾病有關。

台北地檢署上午表示,女童母親知道女童年紀尚小,如有發育遲緩或營養不良而威脅其生命,應至醫療院所就診或尋求他人協助;但是女童自2009年起,因母親仍未積極給予適當的營養及補給照護,甚或帶女童至醫療院所就診,致女童身形因而日趨瘦弱、身體健康狀況益形惡劣。

此外,案發後處理女童遺體的余姓殯葬業者,將法醫勘驗女童遺體的畫面,用手機拍攝後洩漏給台北市議員助理和部分媒體記者,涉犯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但余姓業者表示,是因教育局等相關單位未善盡督導責任,導致女童未能及時獲得救助,因此才轉而尋求民意代表,經檢察官考量後,依洩密罪給予緩起訴1年,並須繳納5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