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涉收賄、關說,基隆地方法院昨天裁定200萬元交保,檢方深夜則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21)日批評,基隆地院混淆羈押與審判之審查重點,沒詳查被告是否有串證的可能性,也沒說明為何交保金額提高到200萬,因此裁定撤銷、發回基隆地院更裁。基隆地院今晚9點也預定再度召開羈押庭。

黃景泰日前被指控在基隆「真愛花園城保」建案中圖利建商,檢方因此提出聲押,但基隆地院裁定黃景泰1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高院撤銷交保裁定後,基隆地院昨天裁定黃景泰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昨天深夜也再次提出抗告,高院今天下午則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基隆地院更裁。

高院合議庭指出,基隆地院認為難認被告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是在未偵查終結前預作判斷,認定被告與卷內公務員無共犯關係,混淆羈押與審判之審查重點。

高院也批評,基隆地院未詳細審理檢察官所提全部證據,也沒說明被告是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的情形,就直接認定證人非關鍵要角。同時,基隆地院還誤認議長職權與檢察官聲請羈押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無關,後來雖然將保證金提高到200萬,但也沒說明理由,因此決定撤銷地院的交保裁定。

對此,基隆地院目前已完成分案,預計今晚9點3度召開黃景泰的羈押庭。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