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海關關員涉集體收賄案,20日第5波偵結,9名業者都坦承認罪,供出收賄海關關員,且無前科,均獲緩起訴處分,但須繳交國庫共410萬元。

檢方指出,自2008年起高雄海關關員涉嫌與報關業者、貨主掛勾,收受「通關費」,讓申報的漁產品等貨物快速通關,也讓業者以高價低報、漏報和短報貨品等手法逃漏稅。

檢方查出,建亨、百茂(原名瑞盈)、大升、展榮、瑞利、縉毅等6間報關業者白勝賢、駱英宗、黃振紘、黃思弘、王永隆、林建甫等6人,自日本進口零件汽車等物品,為了快速通關行賄關員,總計共交付賄款866萬5000元。

另外,報關業者林建甫與進口商楊偉倫、張家強、黃俊馨等人,涉嫌自中國走私玉米等農產品,觸犯懲治走私條例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罪明確。

檢方指出,9名業者涉嫌觸犯貪污罪的行賄罪及偽造文書罪等罪嫌,但考量都坦承犯行,並供出收賄海關關員,又無前科,因此均予緩起訴處分,但須各支付5萬元至200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共410萬元,並應接受法治教育2至5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