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19)日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行政院長江宜樺指示,若遠通公司到6月30日仍未完成應有承諾,履行國道收費員的轉置工作,將要求交通部按照合約,嚴格執行行政裁罰。但是交通部次長陳建宇卻隨後補充強調,依照合約會先給遠通公司1個月的改善期,屆期未改善則每天開罰50萬元,且按天數裁罰。

收費員轉置一事風波不斷,交通部長葉匡時日前接受電台訪問時,曾提到部分收費員希望由國家安置是不可能的事。而陳建宇上午在行政院會報告國道收費員轉置辦理情形。會後在記者會上,陳建宇再度重申,如果國道收費員真的由國家轉置,那現在政府所有的約僱跟臨時僱用人員都會要求辦理,在合法性上是有疑慮的,對此高公局也已經開過好幾次會,並請來專家學者開會研商,最後答案是「不可行,且於法不合」。

陳建宇也在記者會上強調,在和遠通公司的合約裡頭有交代,若遠通未在6月30日完成履行國道收費員的轉置工作,會給1個月改善期,期滿還是沒達成,將按日開罰一天50萬元。

江宜樺也指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成立關懷小組,持續跟收費員保持聯繫,了解收費員需求狀況;另外也同時成立申訴小組,並指示勞動部應派代表參與,並推薦勞工學者專家參與會議,確保收費員不會受到不公平對待。

另外,交通部提出針對2006年至2013年7月配合政府政策而離職的國道收費員,比照2013年底的精簡人員加發或補足7個月報酬及資遣費,江宜樺也指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商有關機關,就其適法性及衡平性等因素妥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