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7)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由於考試院掌管公務人員任用、退休等項目,因辱台言論遭撤職的前新聞局秘書郭冠英回任公職案,也成為立委質詢的焦點之一。針對公務人員遭撤職是否可回任,考試院長被提名人伍錦霖表示,撤職期限過了還是能回任,「這是憲法明訂的工作權」,屆齡退休前都可擔任公職;至於郭冠英的退休案,他強調,因為監察院還在調查,所以詮敘部還沒核定。

前新聞局秘書郭冠英發表辱台言論遭撤職3年,今年3月期限一到,又被省政府任命為外事秘書,而他即將屆齡退休,因此遭外界質疑,郭才回任沒幾個月就能領取高額退休金,省政府是否刻意護航?目前監察院也正在調查當中。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今天在立法院詢問伍錦霖,公務人員遭監察院移送公懲會懲戒,並予以撤職處分後,是否合適再擔任公務人員?而伍回應,要看撤職有無期限,期限過了還是可以,因為「這個是憲法明訂的工作權」;副院長被提名人高永光也說,「按照法律規定是可以的」。

葉宜津追問,停職跟撤職哪個嚴重?伍跟高都表示,「當然是撤職」,葉宜津隨即質疑,停職不但一定時間內不能晉級,還可能減薪;而撤職後不但能回任,還可升官。她批評,遭撤職的公務員屆齡退休,再回任高階公務員合理嗎?

對此,伍錦霖僅說,升官是否合理可再討論,但按照現行辦法,屆齡退休前都能擔任公務員。

另外,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抨擊,撤職重任公務員要再經過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則寫明,「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而郭冠英被撤職3年,主因是嚴重違背對中華民國的忠誠義務,他認為,省政府沒照法律考量郭對中華民國的忠誠義務,而公務人員任用法有提到,詮敘部應行文要求用人機關糾正,或解任不適任的公務人員。

針對吳秉叡的說法,伍錦霖說,忠誠調查是用人機關在用人之前必須去查明,但公務人員任用送審案很多,無法要詮敘部詳細了解每個個案,原則上是授權給用人機關處理。

此話一出,遭到吳秉叡駁斥,郭冠英案已是台灣重大爭議案件,難道詮敘部不應主動積極調查?吳秉叡強調,郭冠英最快可在6月30日、7月1日退休,若他選擇一次領取退休金,將來政府要再追回就有難度,若詮敘部不積極調查,會造成國家損失。

對此,伍錦霖回應,「若有瑕疵的確該這麼做」,而省政府在4月送郭冠英退休案到詮敘部,但還沒有核定,因為此案正在監察院調查當中,所以先退回省政府,待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後才能處理。但吳秉叡仍不滿表示,「監察院我們沒信心,官官相護,連被判刑的檢察總長都沒被彈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