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0)天是立法院本會期的最後一天,院會排定審查6年660億的「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三讀通過第1期特別預算為126.49億元。不過,原定治水預算上限的660億要全數以舉債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方式辦理,但因國家財政拮据,日前又剛通過財政健全方案,因此決定將舉債上限減半為330億元。

每逢颱風、豪雨季節,台灣各地即水患頻傳,為了盡快通過治水預算案,朝野黨團皆同意在本會期的最後1天審理此案。針對「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原先編列126億6900萬元,由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委員會初審時決議刪列2000萬元,減為126億4900萬元,分配給103年度33.23億、104年93億2600萬元。

6年660億元治水預算上限,依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規定,得以舉借債務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方式辦理,不過,院會下午通過決議,目前國家財政拮据,瀕臨舉債上限,且日前剛通過「財政健全方案」,每年約650億元稅收,不宜全部舉債,增加子孫負擔,將舉債上限減半為3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