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日前執行死刑,其中遭處決的包含具有爭議性的杜氏兄弟,廢死聯盟等多組民間團體也出面喊話,要求法務部為杜氏兄弟平反,但法務部今(7)日晚間發布新聞稿,強調外界指出杜氏兄弟連殺台商等5人案,僅憑中國公安筆錄即判決死刑確定,此事絕非事實,檢察官有確實搜索扣得證物,也有偵訊被告、被害人親友等,偵審過程十分謹慎。

包含廢死聯盟、大學教授等,近日都對杜氏兄弟一案表達質疑,成大法律系教授李佳玟表示,此案相關證物皆在中國發現,但中國並未將物證交給台灣司法機關,僅交付鑑定書以及照片,換言之「沒有一個法官看過證物」,被告和律師也完全沒有重新檢驗證物的機會。另外,關鍵證人供詞反覆,被告聲請傳喚證人到法庭對質,中國官方竟表示「查無此人」。

對此,法務部澄清,台南地檢檢察官由警方得知廣東省公安廳於2001年7月25日正式要求國際刑警組織對杜清水、杜明郎、杜明雄3人發出紅色通緝令,立即指揮警方開始偵辦,並對被告及相關證人處所實施搜索,扣得多項證物,也先後偵訊被告3人、案發當時在案發地之臺商、被害人親友及被告友人等共28人。

此外,檢方同時也調查中國公安機關提供之綜合法醫學鑑定書、現場勘查紀錄、現場照片、物證檢驗報告書等證據資料,再對被告3人實施測謊鑑定,認為杜氏兄弟罪嫌重大,依法提起公訴。

法務部指出,此案歷經台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及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其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7次判決,均處死刑。被告之供述、返台證人之證述與在台扣得之證物,及中國公安機關製作之現場勘查紀錄表、法醫學鑑定書、物證檢驗報告書、痕跡鑑定書、廣東省海南市公證處所製作之死亡公證書、中國人民證人筆錄等,均經法官踐行公開直接審理之調查證據及言詞辯論程序,認定具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始判決被告死刑確定。而被告3人於偵審程序中,全程有選任辯護人為其辯護。

法務部強調,此案偵審之過程,檢察官及法院均極慎重,絕無外傳僅憑公安筆錄判處死刑之情形,呼籲各界勿再以訛傳訛,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