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空屋率高,為了解決有人刻意買房炒市的現象,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3)日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條正草案》,非自住房屋,例如出租供他人居住者,下限稅率將從1.2%上調至1.5%,上限稅率則由2%調到3.6%,最快明年5月實施。

根據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提出奢侈稅檢討報告,目前國內囤房情況嚴重,超過66.2萬人持有3棟以上房屋。為了降低空屋率,立委李應元、孫大千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研擬針對擁有多屋者提高稅率,立法院今天則初審通過,未來住家用房屋中,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維持現行1.2%外,其他供住家用房屋例如出租供他人居住者,將目前下限稅率從1.2%上調至1.5%,上限稅率則從2%調高至3.6%。

同時,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房屋稅比照營業用房屋,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3%,最高不得超過5%。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房屋稅維持不變,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1.5%,最高不得超過2.5%。

針對這項修法,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也表示,他贊成中央修法,將自住與非自住房屋的稅率區別開來。立法院今天通過修法,地方政府則可視所有權人持有的房屋數,自行視情況訂正徵收率。

張盛和認為,提高非自住房屋的稅率,不會影響自用住宅持有人的稅賦,此條例也可視民眾擁有的房屋數彈性調整稅率。

另外,針對雙北市的房價所得比過高,張盛和表示,房價所得比大約在7至8倍較合理,但他也認為,買房應該先求有再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