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晚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和警政署長王卓鈞下令,強力鎮壓掃蕩學生,有30位律師今(24)日到法院想探視占領行政院活動總指揮、清大社研所學生魏揚時,卻遭警察要求檢查律師證阻攔,因此,他們在現場高喊「釋放魏揚,如果魏揚被羈押將會有上百位律師站出來替魏揚發聲」。

稍晚,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瞿海源等13位法律學者及律師發表聲明指出,檢察官須客觀的照顧被告,並約束警察濫權。而前大法官許玉秀下午也在自己的部落格文章發聲指出,沒有任何要件符合聲押魏揚,她質疑要求聲押魏揚的檢察官是因為那小孩讓他從昨晚熬夜工作到今天,以此(聲押)洩憤。

這篇署名為「一群期盼學生回家的專家學者」所發布的聲明,是由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瞿海源、中研院社會所副研究員吳介民、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謝煜偉、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周伯峰、律師羅秉成、律師高涌誠、律師鄭凱鴻、律師邱顯智、律師周宇修和律師高榮志共同具名發出。

而在今天稍早,有30位律師去法院看魏揚時,由於台北地院附近都被封鎖,出入還要檢查律師證,律師們跟警察說,「你憑什麼看我的律師證?」於是,他們站在地院前高喊釋放魏揚,如果魏揚被羈押,將會有上百位律師站出來替魏揚發聲。

至於「一群期盼學生回家的專家學者」的聲明中指出,「從昨夜開始,我們已經不再相信警察;我們要請求檢察官,因為,檢察官是法治國之代言人,先天使命,就是要客觀地照顧被告,並且約束警察之濫權。」

聲明還請求檢察官認真看待刑事訴訟法第2條所賦予的「客觀性義務」,意即不要甘願充當行政權的無情打手。對於學生有利的部分,請確實注意。另外,也不要與警察沆瀣一氣,對於警察暴力濫權的部分視而不見,請依法追究。

聲明最後強調,檢察官乃法治國家之代言人,現值我國民主法治存亡的關鍵時刻,請檢察官們憑良心,選擇究竟要站在民主法治的一方或民主法治的對立面!

另外,據台大法律系教授黃榮堅表示,「市民不服從」的意思,是人民對於國家嚴重不法行為的必要抗爭行為。所謂服貿協議實質上涉及整體台灣人民根本經濟結構變動的規範,所以就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而言,國家領導人或任何機關無權迴避,甚至拒絕內部人民對此重大生計關係變動之規範的檢驗與同意程序,私行對外做任何約定。

而對於網友質疑檢察官準備聲押魏揚、但魏揚表示道歉也未否認其行為一事,前大法官許玉秀今天下午3點28分在自己的部落格文章回應,「聲押?哪一個要件符合?那小孩會逃亡嗎?檢察官是誰?他念的刑事訴訟法和我念的不一樣嗎?還是因為那小孩讓他從昨天晚上熬夜工作到今天,做個聲押的動作,洩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