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捲入馬王政爭的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違法洩密,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下午4時宣判,黃世銘因涉洩密及違反通保法,2罪判刑黃世銘1年2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42萬,全案可上訴。
黃世銘於去年9月,向總統馬英九及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尚未簽結的王金平涉司法關說案,讓他遭控違反通保法,成為台灣史上首位涉刑案遭起訴的檢察總長,如今判決出爐,也成為台灣史上首位遭法院判決有罪的總長。
黃世銘的任期於今年4月18日才屆滿,但他曾在立院答詢時,承諾「一審有罪,就主動請辭下台」。
[Newtalk新聞] 快訊/黃世銘涉洩密 遭判1年2個月
發布 2014.03.21 16:32
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下午4時宣判,黃世銘因涉洩密及違反通保法,2罪判刑黃世銘1年2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42萬,全案可上訴。圖:中央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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