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罪及違反通保法、遭判1年2個月徒刑的檢察總長黃世銘,今(21)日下午判決出爐後也立即發表聲明,強調雖對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不滿,且感到「悲憤莫名」,但仍會履行承諾,辭去檢察總長的職務,期許台灣經歷這次重大的關說司法案件後,能永遠不再有關說出現。

儘管黃世銘的任期至今年4月18日屆滿,但他曾於立院答詢時,承諾「一審有罪,就主動請辭下台」,因此黃世銘在今天判決出爐後,也立即發表聲明,表示這6個月來「飽受折磨羞辱」,將履行承諾辭去檢察總長的職務,但他仍不認同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

黃世銘在辭職聲明中表示,判決結果令他「悲憤莫名」,他不是作奸犯科、也不是貪贓枉法,而是依法執行公務,對於台北地院仍對他做出不利的判決,他感到相當遺憾」。黃世銘也堅稱,他是「本於法律人的良知及法律確信而為所當為」。

黃世銘指出,揭弊是一條艱辛、但必走的路,希望台灣的司法在這次的重大關說司法案件後,能永遠不再有關說出現,早日實現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司法理想。

黃世銘於去年9月王金平涉司法關說案偵結前,2度將案情報告總統馬英九及行政院長江宜樺,去年11月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刑法洩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成為台灣史上首位涉刑案遭起訴的檢察總長。

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定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罪及違反通保法,3次洩密犯行各判5個月、5個月及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年2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以每日新台幣1千元折算,得易科罰金42萬元,讓黃世銘又成為台灣史上第1位遭法院判處有罪的檢察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