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性侵命案,軍方錯殺士兵江國慶後,檢方認定真凶是另一名士兵許榮洲,一審遭判18年徒刑,但二審改判無罪,當庭釋放,最高法院今(19)天認定全案缺乏直接證據,判決許榮洲無罪定讞,該案因此成為懸案。

該案發生於民國85年間,5歲謝姓女童被發現陳屍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餐廳廁所外水溝旁,法醫解剖驗屍,證實女童先被悶死後遭鈍器插入下體造成撕裂傷,但空軍當時以江國慶的自白宣告破案,江國慶在審理時翻供指遭刑求才坦承犯案,但軍方最後仍判處江國慶死刑定讞,並在86年8月執行槍決。

監察院歷經多年調查,認定是軍方非法取供,懷疑真凶是許榮洲,函請法務部重啟調查,並將當年營區士官兵採集之指、掌紋重新鑑定比對後,發現當年案發廁所窗戶橫隔木板上擦拭血痕下方所遺留之掌紋,與許榮洲相符,於是起訴許榮洲。而江家也因為江國慶被錯殺冤死,陳情多年後獲得平反,並獲國家賠償。

法院一審認定,江國慶的確並非真凶,而許榮洲的自白與事實相符,再加上案發廁所氣窗橫隔木條上的掌紋確實是許所留下,但考量他有輕度智障,依殺人罪將許榮洲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不過,二、三審法院皆以沒有直接證據,逆轉改判許榮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