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6位公務員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昨(12)日遭檢調約談後,分別被新北地方法院裁定40萬元至5萬元的金額交保或無保請回;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今(13)日緊急的召開考績會,決議涉案情節重大的簡任技正王灌民、股長蔣武東、技士郭明芳、潘仕傑各記1大過並先予停職,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10職等的簡任技正王灌民則移送監察院審查。

工務局長高宗正強調,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6位同仁,已嚴重影響機關的形象,廉潔是公務員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的核心價值,貪腐足以摧毀政府的形象,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面對同仁涉及操守的問題,也深感難過心痛,因此立即在新北地方法院做出裁定後,要求緊急召開考績會,對於行為失當的同仁做出嚴厲處分,希望藉此讓各界知道政府不允許公務人員操守有任何污點的決心。

工務局考績會最後決議,6位涉案同仁嚴重違反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依公務員懲戒法及考績法予以嚴懲,其中涉案情節重大的簡任技正王灌民、股長蔣武東、技士郭明芳、潘仕傑各記大過並停職移送懲戒,王灌民因屬簡任10職等官員,將移送監察院審查;此外,被交保的技士周家代調離現職、無保請回的張宗弘則不予懲處,相關科室的主管也因督導不週調非主管職。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昨(12)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的人員,以工務局6位建管同仁涉及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罪名約詢,並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經過冗長偵訊及複訊,新北地方法院今(13)日裁定張宗弘無保請回,郭明芳、潘仕傑、蔣武東、周家代分別以20萬、10萬及5萬元交保;其中涉案層級最高的簡任技正王灌民,新北地院裁定4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