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假油案喧騰一時,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一審遭彰化地方法院判有期徒刑16年,並開罰5千萬元,高振利不服上訴。智慧財產法院今(10)日首次開庭審理大統長基油品摻假案,高振利當庭指出,一審判16年過重。委任律師羅秉成則表示,此案僅構成刑法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並未涉及詐欺取財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攙偽、假冒罪。羅秉成說,大統的油價低廉,消費者應該知道這些並非高級油品。

高振利因在橄欖油等產品中摻銅葉綠素、棉籽油等混充販售,被控詐欺、食品衛生管理法、虛偽標記等罪,一審遭判刑16年及5千萬罰金,高振利不服上訴至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但台中高分院認為此案涉虛偽標記等罪嫌,因此將全案移轉至智慧財產法院辦理,智財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此案。

高振利今天極少發言,僅表示一審判16年太重。委任律師羅秉成指出,針對刑法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高振利願認罪,但此案應無涉及詐欺等罪嫌。

羅秉成表示,原判決對油品含量比例並未提出證據,法院應將大統的產品交由第三方鑑定,才能釐清此案是否構成詐欺取財、攙偽、假冒等罪嫌;他也強調,大統並未將低價油以高價售出,大統油品價格低廉,消費者應可得知這些油品並非高級油品。

另外,羅秉成說,一審將大統油品的銷售總金額皆列為不法所得,因此認為大統不法獲利達20億元,但並未扣除成本等,不符法律規定。另一名律師李進建則說,高振利於一審時就積極處理消費者和解、員工退休金等計劃,但因財產被假扣押,因此無法行動。

同屬被告的大統調配室課長溫瑞彬、作業員周昆明一審遭判刑2年10個月,緩刑5年。今天也當庭認罪,但周昆明在現場痛哭說,他們只是受雇於業者,老闆叫他們做什麼他們就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