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原勞委會)提告要求關廠工人償還貸款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7)日針對首波共5案、12名被告部分宣判,判決勞動部敗訴,12名關廠工人不必返還勞動部追討的貸款。

法官認為,勞動部當年以貸款名義,開放給因資方惡性倒閉、導致失業的關廠勞工於1997年申請「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是對勞工的補償,追討時效於2006年1月底屆滿,但勞動部卻直到2012年才提告要求關廠工人返還貸款,因此判決勞動部敗訴,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