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轉變,民眾的購物型態也跟著改變,新北市去年稽查違規的廣告中,以化粧品違規的比例最高,通路則是網路與電視的型態居冠;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說,去年共開罰227件的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裁罰金額高達869萬5千元,而知名廠牌的「萌髮566」,在購物台中誇大宣稱「減少落髮、預防掉髮」的效果,遭衛生局開罰3萬元。

林冠蓁表示,業者常藉由提供誇大效能的研究數據資料,及產品使用前、後的比較圖,讓消費者誤認該產品具有特定生理的功能,以求最大的廣告效益,例如去年查獲知名廠牌的「萌髮566」,委托行銷公司在U-LIFE購物3台販售廣告,逾越產品原本核定的「活化毛囊、鞏固毛根」用途,誇大宣稱「減少落髮、預防掉髮」的效果,遭衛生局以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第24條第2項,裁罰新臺幣3萬元的罰鍰。

林冠蓁指出,去年共開罰227件的違規廣告,其中光化粧品的違規廣告就有205件、佔90%,藥物違規的廣告則有22件、佔10%;化粧品的違規廣告,以未依核定表內容完整刊登的受罰居多、共147件,主要以宣稱醫療的效能,如促進消炎退紅腫、促進淋巴排毒、幫助傷口癒合等居冠,其次以誇大產品的性能,如再生修復、活化細胞、導入肌膚底層等居次,另宣稱美白分的居第三位,將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第24條規定,可裁罰5萬元以下的罰鍰。

此外,藥物違規的廣告,則以未申請廣告的核准而受罰居多,藥物常見違規的廣告詞句,主要宣稱可以改善皮膚功能如皮膚炎2~3天顯著改善、肌膚緊實拉提、減少疤痕加速癒合等居冠,其次改善腸胃的功能,如改善腹瀉、整腸等居次,另宣稱緩解疼痛居第三;此類詞句皆為藥物許可證未有核定相關的適應症為主,依違反藥事法規定,可裁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鍰。

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說,今年違規藥物、化粧品廣告刊登的通路中,主要以網路的66%、電視佔23%最多,顯示國人消費習慣的改變,已由傳統的店面購物,轉型成網購及電視購物的型態。他也特別提醒民眾,凡是廣告的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都需要提高警覺,千萬勿信誇大不實的藥物及化粧品廣告,以免造成自身健康權益的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