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今(4)日報導「能源局報告:沒核四也不缺電」,經濟部能源局下午3:30召開記者會澄清指出,該報告係政府部門回應民間團體要求,評估是否可以達成用電零成長的目標,因此是採「強制性」及「全面性」的管理規範下,所做假設的推估結果;但經評估,一直到2030年台灣用電都不可能零成長,而且,核四已納入未來的供電規劃。

能源局表示,報告中所指「強制性」節電手段包括廠商需投入高成本研發及購買節能設備、強制全國民眾汰換高效率節電產品、限制工業用電等,恐怕民眾難以接受。

能源局指出,至於報告中無供給面「沒核四也不缺電」的評估結論,環團直接引用該評估報告數據,另行計算核四未商轉的缺電風險,其計算方式恐誤導民眾,因此提出以下4點澄清:

1.環團所指只要政府部門落實節能就不會缺電,但大家對生活水準的要求不一,政府也必須予以尊重。政府可以訂規範逐步要求人民及產業配合改變,但全民生活型態改變與產業結構調整需要時間。

2.有關環團以需求面省下的電,就不需要供給面的核四是錯誤的。電力供需不是加減法,是需要考量配合時間點,累積至2030年每年能省下的電,並無法替代近年即將需要的供電。

3.核四已納入未來供電規劃,除了作為未來因應新增電力需求外,也作為補足近期即將陸續除役老舊電廠的基載電源 (包括2014年至2021年間陸續將除役的林口、通霄、大林、協和、核一等部分機組)等。

4.就現實面而言,台灣近5年經濟不景氣,即使3年用電負成長,而短短5年備用容量率反而由28.7%降到17.5%(降11.2%),因此可見,未來核四安全商轉對於補足電力供應缺口,還是必要的。

能源局表示,核電是穩定供電的電力來源之一,也是基載電力的主力,如果環團直接用總發電量扣除核四發電量的方式計算,表達台灣可以沒有核四的立場,是錯誤且不負責任的作法。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